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82执469号
申请执行人: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缕11层1101-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向江,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湘市长安镇长安中路31号。
被执行人:临湘市教育体育基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住所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院内。
负责人:李海良,主任。
申请执行人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临湘市教育体育基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临湘市教育体育基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