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0491民初30658号
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对原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京0491民初3065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9)京0491民初30658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552元,由原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61元,由原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张连勇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 刘万琨
法官助理 赵 琪
书 记 员 王博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