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佳世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佳世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103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4年5月15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响水县。
被执行人:江苏佳世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溧阳科技园联想路1号。
法定代表人:袁双明,该公司总经理。
***与江苏佳世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4民终617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