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22执871号
***沛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沛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皖0422执87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2021)皖0422民初3号,移送执行标的19011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190118元。至此,***沛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3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