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721执99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瀚青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毛田村。
法定代表人:韩文胜,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54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省瀚青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1721执9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叶光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何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