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创智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柏创智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蒙城城市管理行局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622执361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晶,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蒙城城市管理行局。

法定代表人魏乐中,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蒙城城市管理行局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结案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蒙城县人民法院(2020)皖1622执361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徐绍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叶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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