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627执20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10月18日出生,住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贵州力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毕节路**贵阳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卫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贵州力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格权一案中,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汇至本案“一案一账号”,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魏绪文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廖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