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丰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丰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0602执1294号
申请执行人:大庆丰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大庆市龙凤区凤阳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袁静波,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负责人:王洪波,职务局长。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1)黑0602民特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在给付申请人工程款3831646.12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向本院申请允许被执行人长期履行,同意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1)黑0602民特2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金贵
审判员  张 驰
审判员  魏大林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丁 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