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与上海B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沪03破223号 2018年9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A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上海B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后因故由本院提审。 本院查明: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企业后,发出了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并发出了破产清算公告。此后,管理人调查了职工债权,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并制作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债权表均无异议。会后,管理人对补充申报的债权又进行了审查,并制作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除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无异议。经管理人进行沟通解释,***现不再持有异议。管理人将先后通过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制作为债权表,申请本院裁定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情况及会后复核等情况,本院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等9位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所附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