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正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正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粤0308行审2981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住所地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
理控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6939513773。
负责人***,该单位主任。
委托代理人***,该单位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深圳市正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
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柑山区128号107,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4336766D。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9年5月24日
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8年5月23日作出的深交罚决
第Z00916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认定被执行人存在车辆
违法超限(超重)运输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程
序合法,该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经催告仍
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准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
一款第(十四)项、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
下: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出
的深交罚决第Z00916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学军
审判员张婷
审判员*欣怡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