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3民初8012号
原告辽***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254-4号。
法定代表人***,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君***事务所执业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可城东,辽宁君***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辽***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辽***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辽***建设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艾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