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弘光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4民初11522号 原告:辽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254—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13426566。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君***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可城东,辽宁君***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08—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04862592R。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辽宁**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未按期交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辽宁**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