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红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某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57219号
原告:北京红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静淑东里**楼4门****(住宅)。
法定代表人:刘宗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焱,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1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
被告:***,女,1973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
原告北京红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北京红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拒绝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红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石敏敏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蔡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