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2执793号
固镇县仲兴乡***挖掘机租赁店、四川元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677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固镇县仲兴乡***挖掘机租赁店与被执行人四川元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称被执行人已付清了所有的款项,申请结案。至此,固镇县仲兴乡***挖掘机租赁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677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