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北大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502执恢87号
湖北大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邵阳市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湖北大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600,000元,本院网络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83,275.86元,已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179,025.86元,转执行费42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长  陆丕易
审判员  王 波
审判员  张 强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宋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