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厦智能装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381民初4606号
原告:武国纲,男,汉族,生于1979年8月25日,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原告:***,男,汉族,生于1969年11月30日,住河南省唐河县。
原告:李全占,男,汉族,生于1974年3月20日,住河南生南阳市宛城区。
被告: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36028
法定代表人:张爱民,任职董事长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
被告:邓州是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81MA3X7FJ883
法定代表人:王梦洋,任总经理。
地址:邓州市产业集聚区。
被告:河南金厦智能装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7805252298
法定代表人:马金发,任总经理
地址:南阳市生态工业园纬十路
被告:张靖,男,汉族,生于1982年5月26日,住河南省邓州市,
原告武国纲、***、李全占与被告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邓州是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金厦智能装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张靖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原、被告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张龙洛
人民陪审员  张士汞
人民陪审员  王小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 记 员  丁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