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创创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荣创创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蓝意境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5065号
原告:北京亚澳模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果园6号楼10层1106。
法定代表人:谢勇超。
被告:北京普蓝意境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京昌公路朱辛庄村东南78号楼2层205室。
法定代表人:王月。
第三人:荣创创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307。
法定代表人:胡俊。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亚澳模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普蓝意境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荣创创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并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亚澳模型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朱晋华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  刘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