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

某某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1628执2606号
申请执行人:**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县人民政府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8775140597W。
法定代表人:张怀杰,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执行代理人:王贺,系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女,1976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周口市**县。
被执行人:***,男,197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周口市**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12月31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1628执26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侯俊涛
审判员  韩 杰
审判员  张 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梁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