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盛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宝临电气有限公司、河北盛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111执960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宝临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栾城区装备制造基地。
被执行人:河北盛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栾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宝临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盛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111执9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于丽君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李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