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330执873号 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金额为611633.00元,并计算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将案件款616633.00元(其中租赁费597225.00元、违约金5972.00元、保全费3520.00元、案件受理费4916.00元、逾期利息5000.00元)执行支付申请人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剩余利息部分申请执行人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表示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