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330执513号
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建工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金额为20056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将案件款200562.00元执行支付申请人贵州新驿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