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置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置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381执31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中置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中置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1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中置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31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