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轻石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轻石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31执1254号
江苏轻石科技有限公司:
你申请执行浙江华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483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92450元,其中,本金174835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利息17615元,(未执行部分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交给你。执行费2523元被执行人已缴纳。
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831民初34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