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522执490号
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胜利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供水公司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372309517。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利津县滨港路25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522004513225J。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胜利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