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中玉投资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大方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贵州曙光万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方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521执保387号
本院在执行大方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贵州曙光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石中玉投资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石中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王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民初5540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保全。 立案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共计:14836.08元)及王艾名下证券,本案部分保全,本案部分保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