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赣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南昌赣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中诚国际置地(江西)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赣0191执36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南昌赣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区。
被执行人:中诚国际置地(江西)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本院依(2019)赣0191民初234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中诚国际置地(江西)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中诚国际置地(江西)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钟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