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川0603执保438号
申请保全人:四川华成辉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成都市金牛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46829726。
法定代表人:姚波
被保全人:四川百家堂置业有限公司,住德阳市黄许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577575773A。
法定代表人:罗莉
申请人四川华成辉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四川百家堂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2)川0603财保198号民事裁定进行保全。于2022年6月1日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百家堂置业有限公司在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黄许支行2010××××0658账户400000.00元,实际冻结25728.17元。
依据《最高院关于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2)川0603财保198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罗 晖
审判员 韩 建
审判员 罗 虎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赵泠玲(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