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秀胜特色水果专业合作社

***科兴特色农业有限公司、***秀胜特色水果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25执736号
申请执行人:***科兴特色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珠山镇莲花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574767349X8。
法定代表人:周明山,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秀胜特色水果专业合作社,住所地:***高罗镇埃山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228256951176931。
法定代表人:杨秀胜,该公司理事长。
本院执行***科兴特色农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秀胜特色水果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支付申请执行人1150000元,执行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鄂2825民初20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潘国柱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尹朦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