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328民初1255号
原告:***,男,197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费县。
被告:**,男,1990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蒙阴县。
被告: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邱元东。
原告***与被告**、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883元,减半收取计441.5元,由***负担。
审 判 员 宿炳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王 丽
书 记 员 李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