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通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安徽商通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1204执2035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6年3月15日生,汉族,住湖北省麻城市。
被执行人安徽商通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095076445T,住所地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香枫创意园C幢1402室。
法定代表人:袁玉斌,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皖12民终2010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安徽商通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747000,但被执行人安徽商通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商通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5687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限财产被查封、扣押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则依法拍卖或变卖处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志远
审判员  贾德军
审判员  张卫东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