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恒业建设有限公司

***、**恒业建设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长 兴 县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522执237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09月13日出生,住安徽省六安市裕江区江家店镇永兴村大竹园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恒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望海工业园区望园一路1号(自主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5805060828。
法定代表人:龚淼。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恒业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2021)浙0522执2373号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