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万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甘0102民初7875号
原告中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万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中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266元,由原告中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杨会元
书记员  陈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