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23执696号
***亮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义县王宅镇良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申请执行人***亮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义县王宅镇良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723民初308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武义县王宅镇良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723执69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