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0804执1895号
李国权:
宿迁市天圣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天圣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昇分公司、宿迁市天圣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杜集区分公司:
关于李国权与宿迁市天圣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天圣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昇分公司、宿迁市天圣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杜集区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5310.30元,另交纳执行费280.00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