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斯锐电气有限公司

重庆某某电气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08民初9558号
原告:重庆**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龙溪街道花卉园西路****3/4/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0501784XD。
法定代表人:张运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强,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丹,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汉族,1975年8月24日出生,住重庆市南岸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电气有限公司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897元减半收取2948.5元由原告重庆**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茹雪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刘鹏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