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盈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盈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702民初415号
原告:山东盈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吕陵镇窦庄行政村宋庄村1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MA3EQB5T6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又名***),男,1976年12月14日出生,住菏泽市牡丹区。
原告山东盈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关诉讼服务不能正常开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