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中某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69320号
原告:***,男,1972年9月5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遗光寺8号院。
被告:北京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院2号楼12层1206。
法定代表人:李协林。
原告***与被告北京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五元,由***负担。
审判员 耿 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校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