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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人某某能集团、被保全人榆树鑫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82执保1158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榆树鑫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保全人及相关协助单位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1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吉0182执保1158号执行案件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