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藏2524执46号
法定代表人:***。
中商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汉族,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栋2**602号,联系电话139XX****XX。
法定代表人:**。
***申请中商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藏民再1号民事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1月26日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藏民再1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常 伟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次仁加措书记员元旦平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