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绿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新绿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4执2243号

**、浙江新绿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新绿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本院于2020年05月22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