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程建设有限公司

乾程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淄昆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302执保34号
申请人:乾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亿隆欧洲小镇5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淄昆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181号,组织机构代码:MA3C0MXX3。
法定代表人:孙丰宁,经理。
申请人乾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淄昆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乾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淄昆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乾程建设有限公司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保单号码021937032303041S000004)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乾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山东淄昆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220000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