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拓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河北拓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108执654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拓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凯路12号众美凤凰城玉兰苑4-1-109号。
被执行人:**,女,1973年4月11日出生,现住。
被执行人:***,男,1977年9月9日出生,满族,现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拓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0108执6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