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执14号
临沂金诺视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南坛社区居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临沂金诺视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南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2454.2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3891.29元。其中,本金及违约金共计99043.285元,案件受理费3411元,执行费1437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临沂金诺视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临仲裁字第508号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