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路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354江苏路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泗县远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1324民初6354号
原告:江苏路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泗洪县车门乡红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MA1MUF8C2H。
法定代表人:杨贵兵,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舰,男,1980年3月30日出生,住安徽省。
被告:泗县远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西二环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683621040E。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金水东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7139239057。
原告江苏路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舰、泗县远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江苏路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江苏路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许媛媛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费才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