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嘉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嘉峪关嘉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甘0271执285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6年7月15日出生,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被执行人:嘉峪关嘉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嘉峪关市迎宾西路8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59123369X7。

法定代表人:张世虎,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嘉峪关嘉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依据嘉劳人仲案字【2019】739号仲裁调解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赔偿款212522元,缴纳执行费3088元,合计215610元。

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20年9月29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甘0271执28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学智

审判员  茹 强

审判员  张建忠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黄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