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中天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中天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宝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5民初20997号
原告常州市武进中天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宝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张 毅 人民陪审员 郭新华 人民陪审员 姜励超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