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

张家口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张家口市金海鸿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702执886号
申请执行人:***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小辛庄。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张家口市金海鸿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桥东区容辰小区3号楼1号。
法定代表人:薛鹏,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家口市金海鸿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0702执8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