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2801执6760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恩施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2801民初64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2021)鄂2801民初64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鄂2801执6760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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