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申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支行、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305财保83号
申请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支行,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130号。
负责人:陈建辉,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中祥,该行职工,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王浩田,法律顾问,一般授权。
被申请人: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新区望春门街与牡丹大道交汇处中原康城。
法定代表人:林廷敏,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92号院1幢。
法定代表人:年永安。
被申请人:洛阳祥富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洛阳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
法定代表人:林廷义,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河南申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2幢1-2302。
法定代表人:申保军。
被申请人: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龙新区望春门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林廷敏,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林廷敏,男,汉族,1965年1月27日出生,浙江省泰顺县。
被申请人:申保军,男,汉族,1975年4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嵩县。
被申请人:林廷义,男,汉族,1973年11月18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
被申请人:赖永来,男,汉族,1965年8月27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
申请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支行2019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祥富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申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申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林廷敏、申保军、林廷义、赖永来名下银行存款2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担保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为该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祥富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申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申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林廷敏、申保军、林廷义、赖永来等名下银行存款2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张志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潘玫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