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隆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1)黔0221执保382号 申请人:贵州隆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涟江街道。 被申请人: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开发区。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对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其他动产以808279.97元为限进行冻查封、扣押、冻结。经本院调查被申请人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只有少量资金。本院对以上账户依法冻结。因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状况,本院无法冻结。 至此,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